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勘探2024年度零偏VSP采集技术服务框架协议(第二次)
招标编号:ZY24-XJT12-FK018-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为2024 年 4 月1日起至 2025 年3月31日期间2024年度塔里木油田井中地震采集(钻井属地单位为塔里木油田勘探事业部及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采集项目分布在塔里木油田公司管辖范围内,具体时间根据塔里木油田分公司2024年井中地震采集部署井的钻井进度及甲方书面作业通知单为准。2024年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计划井中地震采集投资约1980万元(以甲方书面作业通知和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2.2 招标范围:
2024年度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零偏VSP采集项目(钻井属地管理单位为勘探事业部及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
主要工作量:完成2024年度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零偏VSP采集项目(钻井属地管理单位为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及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具体工作量根据《塔里木油田2024年VSP资料采集需求确认表》确定。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 :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2.4.施工地点 :本项目的资料采集工作在塔里木盆地井中地震采集部署井地区完成,相关资料处理、解释工作可在投标人公司所在地完成,但项目成果汇报或技术交流需在库尔勒进行。
2.5 标段划分: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关键岗位不少于3人;包含项目经理至少一人、安全管理员至少一人、可控震源车操作手至少一人。
(2)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关键岗位名称为: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清单;
(2)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
(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设备要求:
具有VSP测井采集所需的VSP采集仪器(仪器主机、井下检波器)、测井电缆、测量仪器、测井缆车、可控震源等VSP测井采集及辅助设备,详见下表
设备分类 | 设备名称 | 配备要求 | |
零井源距VSP、 非零井源距VSP | Walkway- VSP | ||
VSP测井采集及铺助设备 | 仪器地面主机 | 1套 | 1套 |
井下检波器 | 2级 | 根据设计方案配置 | |
测井电缆 | 1盘 | 1盘 | |
测井缆车 | 1台 | 根据设计方案配置 | |
可控震源 | 2~3台 | 根据设计方案配置 | |
测量仪器 | 测量仪 | 1台 | 根据设计方案配置 |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设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型号、品牌);
(2)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自产设备提供自产设备证明;
4、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需具有完成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井中地震采集项目的业绩和经验。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结算资料。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5、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6、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2020-2023)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8、报名要求:无。
9、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2 4 年 03 月 08 日 08 :00至202 4 年 0 3 月 18 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咨询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4 年 0 3 月 26 日 1 0 时 10 分(北京时间) 。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 0 万元 。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及以上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 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 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841000
联 系 人: 舍超
电 话: 0996-2174148
邮 箱: shechao-tlm@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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