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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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一、标的企业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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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东省军工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41号1401房 | 所在地区 | 440000 - 440100 | |
法定代表人 | 郑炳旭 | 成立时间 | 2021-12-31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00000(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A19002 | |
经济类型 | A05003 | 所属行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000MA7G5K3D18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经营范围 | 企业总部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通用航空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3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5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大)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0 | ||
2 | 广东省广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 30 | ||
3 |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15 | ||
4 | 戎程管理咨询(广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 | ||
5 | 广东中科粤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3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6536.000000 | -97.660000 | -75.400000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254.700000 | 4367.430000 | -112.730000 | ||
审计机构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4-03-31 | 779.110000 | -84.240000 | -84.240000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517.290000 | 3714.400000 | -197.110000 | |
备注 |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0万元。其中,转让方广东中科粤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出资0 万元,出资期限至 2024 年12月31日。广东中科粤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缴未到位。 3.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5.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粤国众联评字[2024]第 21-07001号)、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2024)陕稼律意字第0026号】等备查文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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